- A+
所属分类:随笔分享
最近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对外公布了刚刚出炉的《武汉餐饮行业经营规范》
规范中明确规定“餐饮企业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、有权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”
好久没有听到关于霸王条款(overlord terms)的新闻了
一听到 竟是如此的荒唐与嚣张
还记得早在几年前中消协(China Consumers' Association)就曾明确反对“谢绝自带酒水”
几年过去了 这样的现象一直被否定
没想到 武汉市的消协既然面子比中消协还大
还敢违反规章规定 霸王条款依然成为行业规定
实在是没有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第一位
都说开门做生意 公平公正最重要
要是餐饮行业卖的酒水价格和外面的一样
自然也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了
很显然 这是霸王条款 强权所致
行业协会不应该成为行业的保护伞
而应该时刻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己任
这样才不致招致唾弃
2010年12月13日 20:03 沙发
呵呵生活就是这样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