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一级建造师】【机电实务】1H420040 机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September 10, 2014 分类:一级建造师

1H420040 机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
一、机电工程项目分包合同范围
1、总承包合同约定的或业主指定的分包项目;不属于主体工程,总承包单位考虑分包施工更有利于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的分部工程;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分包,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,以及相应技术资格。如锅炉、压力管道、压力容器、起重、电梯技术资格。
2、签订分包合同后,若分包合同与总承包合同发生抵触时,应以总承包合同为准,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承包单位任何义务与责任。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,均会被业主视为违约行为。因此,总承包单位必须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分包方的管理,保证分包合同和总承包合同的履行。
二、工程分包的履行与管理
1、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及分包工程施工,应从施工准备、进场施工、工序交验、竣工验收、工程保修以及技术、质量、安全、进度、工程款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。
2 、总承包方应派代表对分包方进行管理,并对分包工程施工进行有效控制和记录,保证分包合同的正常履行,以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满足工程要求,从而保证总承包方的利益和信誉。
三、索赔的分类
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:工期索赔,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;费用索赔,即要求补偿经济损失,调整合同价格。
四、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
1、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、费用的损失;
2、因工程变更(含设计变更、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、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,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)造成的时间、费用损失;
3、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、技术资料不确切,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,造成了时间、费用的增加;
4、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;
5、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;
6、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,且检验合格,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;
7、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;
8、物价上涨,法规变化及其他。
五、P289案例1H420040-4
索赔费用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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